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荒野的生活平静而单调,郑茜在洞穴的附近种植了不少作物却没有人分享她的劳动成果,她只能独自坐在那些玉米杆之间抬头望天,似乎她和大王的早起相处就是她在玉米地之间半瘫和大王对视,那时候她还不知道大王是一只温和好脾气的老虎,对它怕得要死,不像现在甚至可以揪着大王的胡须揉它的耳朵,大王只会抖动耳朵而不是一爪子呼她脸上。

当然,大王是一只温和好脾气的老虎这件事,领地内的花豹是一定不同意的。

虎是豹最大的天敌,尽管豹会被豺和狮攻击,像虎这样对豹杀心重到见之必杀的猛兽并不多。大王对豹的敌意并不是来源于郑茜遭到豹袭击,或者说不只是因为郑茜被袭击,虎杀豹几乎是基因里的本能。

在干完今日份的工作后,郑茜骑着大王来到河边,这次她从大王身上跳下来扑入河中,游过了百米宽的河流。不得不说荒野的生活让郑茜的身体素质变得很不错,放在以前她游到一半肯定就不行了要沉底。至于这里面是不是有大王在一边让她知道就算沉底了也会被虎老公捞上来的自信在内,谁知道呢。

大王跟着郑茜游到了河流的另一侧,河对岸的风景和它的栖息地有明显的差异,这里以低矮的树木和草原为主,草原不是内蒙古那种绿色的草场而是枯黄的草原,河流另一边的动物明显要比它的老家要丰富很多,但由于缺少可以隐蔽的树木,老虎并不喜欢这个本该它快乐称霸的世界。

稀树草原的热带草原气候并不适合老虎生存,但来都来了不尝一尝草原上的肉实在是有点说不过去,郑茜就拿着长矛悄悄摸向角马群,也许是她伪装的水平实在太烂,角马提前发现了她,立刻一哄而散。

郑茜总结了一下自己的失败教训,发现自己是顺风摸过去的,如果是逆风过去会好很多。

人不同于野生动物汗腺集中,人的汗腺分布在全身,因此人的味道实际上是很大的,对于野生动物来说顶着如此大的味道想要隐藏几乎不可能,逆风都能在五米开外闻到,顺风只会更远。她的体味算是很轻的了,刚来这世界好久没有洗澡也没有很重的汗味,但要瞒过野生动物的嗅觉基本上做不到。

哪怕没有汗味,各种护肤品用久了也带在身上了,对于野生动物来说这都是从没有接触过的味道,都意味着危险。

人类体味并不比野生动物浓重,只是远远不到让野生动物无法发现的程度。

还是大王冲进角马群中强杀一头角马拖了回来,在拖角马回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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